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張燕花被問到她的財政狀況,包括於2010至2019年,她曾居住在黃埔花園一個單位,張燕花確認,表示單位是丈夫一次過付款,而丈夫每個月給她大約100萬作開支,相關款項經兌換店,以現金方式給她,無經銀行轉帳。至於支出的用途,張燕花說除了自己及蔡天鳳的家庭,還會支付款項給自己的兄弟姐妹等。之後辯方呈上土地註冊處文件,證明物業曾經承做按揭,並且一度加按,張燕花表示,是丈夫簽名及決定,又指做生意周轉很正常。對於辯方質疑她的丈夫並非成功商人,張燕花否認,表示丈夫在海南的生意賺很多錢。
辯方之後問到蔡天鳳的財政狀況,包括蔡天鳳丈夫的家庭譚家,曾給予蔡天鳳多張支票,張燕花表示,曾看到的支票,款項總數達1億元,蔡天鳳曾指總數達到2億多元。但辯方表示,總數只有大約8千萬,又指蔡天鳳曾將曼克頓山的單位做按揭,張燕花表示,事前不知情。辯方呈上蔡天鳳遺產相關文件,計算蔡天鳳在幾間銀行的資金,總共約少於1千萬元,質疑張燕花早前作供表示,蔡天鳳有能力購買一個價值2000萬元單位的說法。張燕花否認,表示蔡天鳳未曾向她說謊。
控方及張燕花曾問及辯方的問題與案件的關係,法官認為與案件有關,又向張燕花表示,如果認為問題與案無關,法官會介入。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