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署長已發出通告函件,要求之後展開的新大維修工程,如涉及多於一幢樓宇,必須將外牆維修分階段進行;在進行大維修工程期間,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必須確保樓梯間或升降機大堂的窗戶關妥。
房屋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提及部分較舊樓宇的樓梯間或升降機大堂,仍保留可開啓的窗戶,政府應發臨時警告規定確保窗戶關妥,長遠檢討應否由密封防火窗取代。而屋宇署署長已在上周四向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發通告函件作出相關要求。
另外,獨立審查組去年12月起,已加強巡查管轄範圍內正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樓宇,包括5個居屋屋苑及租置計劃屋邨,涉及共29幢樓宇。截至今年9月,審查組巡查有關屋苑、屋邨共316次,包括277次棚架巡查,以及39次突擊檢查地盤有否防火屏障被拆除、有否使用可燃物料鋪設於窗戶等,已發出24個糾正警告。
編輯:譚佩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