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首宗國安案,被告區錦新被判監12年6個月。
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發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指,判决充分彰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時提示人們要居安思危,始終保持對國安風險的警惕,不斷築牢澳門繁榮穩定屏障。
文章指出,國家安全是不能觸碰的底線,批評區錦新打著所謂「民主」、「自由」的旗號,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澳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損害澳門繁榮穩定,罪狀昭昭。今次判决有力捍衛法治權威,任何人、任何組織,無論打著甚麼幌子,無論有甚麼後台撑腰,只要膽敢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必定受到法律嚴懲。
文章又表示,澳門當前社會大局穩,但仍需清醒看到反中亂澳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從未放棄搞亂澳門的圖謀,通過各種所謂報告、法案,編造散播虛假敘事,竭力詆毀澳門法治、人權狀况,歪曲抹黑「一國兩制」實踐。他們在區錦新案審理過程中指手畫脚,公然干預,正正顯露區錦新與外部勢力勾連的本質,罪行確鑿。
編輯:陳樂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