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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信辦: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獲當事人同意

2023-08-08 HKT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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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網信辦表示,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獲當事人同意,並應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 shutterstock)
    國家網信辦表示,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獲當事人同意,並應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 shutterstock)
國家網信辦就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公開徵求意見,明確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及充分必要性,並採取嚴格保護措施之下,方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

網信辦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信息,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或依法取得書面同意。面在實現相同目的或達到同等業務要求,應優先選擇非生物特徵識別技術方案。

另外,旅館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衛生間,以及其他可能侵害他人隱私的場所,不得安裝圖像採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

網信辦指,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或儲存超過1萬人人臉信息的人臉識別技術使用者,應在30個工作日內備案。

網信辦: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獲當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