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附篇提到,政府會完善教師註冊機制,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和定期更新要求,以確保所有任教香港學校的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強調,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絕對不是為難教師,而是期望教師可達到某一水平。他舉例說如有教師教了一年書後,相隔超過10年無再教,但突然再回校教書,究竟有否脫節,是否要再進修,這是政府緊張的,執業證書是為保持專業水平,與教師註冊無關,例如新興的AI,教師在註冊時並未出現,教師是否需要更新。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政府早前已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有關指引是針對教師的註冊,如有違反,最嚴重會被取消註冊。現時計劃引入的教師執業證書,主要是希望教師能夠與時並進,取得牌照後必須要有相關的實踐和執業,也要留意教師的操守,例如有否曾違反指引、沒有申報刑事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