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向全體公務員發信,強烈呼籲並期望公務員以身作則,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踴躍投票。
李家超在社交網站上載有關信件內容,指出投票不僅是包括公務員在內全體香港市民的權利,更是應有之義。公務員作為政府團隊一員,更應以身作則,以投票履行公民責任。
李家超又說,投票是公務員體現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宣誓聲明的具體方式。公務員在擁護《基本法》的大前提下,應以實際行動,投票支持立法會選舉。而投票是體現《公務員守則》的理念的實際行動。公務員有責任支持特區政府施政。他在上星期出席立法會選舉啟動禮時,公開說明了政府推動所有選民參與投票的立場方針,公務員踴躍投票是彰顯《公務員守則》的理念,支持特區政府施政的行動體現。
李家超又指出,投票選出最合適的議員,與每名公務員有切身關係,因為政府許多政策都必須經過立法會立法或撥款才可落實,每名立法會議員怎樣行使其權力、提出甚麼意見、如何和政府互相配合、互相制衡,都直接影響政府和公務員的日常工作。他強烈呼籲並期望每名公務員以身作則,踴躍投票,履行公民責任、以實際行動,投票選出認為合適的立法會議員。
李家超說,已要求各政府部門為在投票日需要當值的同事提供一切可行措施,便利前往投票。他亦呼籲和推動香港各公私營機構、企業和組織,鼓勵其人員投票,並提供可行的便利。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亦說,希望公務員看了行政長官的信後,會以身作則,在12月7日投票日盡公民權責,投票選出社稷賢能進入立法會,共創更美好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