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進一步深化創業板改革,增強制度包容性及適應性,為資本市場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融資支持。
中國證監會發布有關意見,將針對新興產業及未來產業,增設第4套上市標準,支持優質未有盈利的創新企業等,引入收入複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增長性、創新性指標。
適用於新興產業的指標包括預計市值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近1年收入不低於2億元人民幣,近3年收入複合增長率不低於30%。至於適用於未來產業的指標是預計市值不低於40億元,近1年收入不低於2億元,近3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1億元及佔收入比例不低於15%。
當局指出,試點開展由地方政府向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推送擬在創業板發行上市企業信息;並推出再融資儲架發行制度,容許上市公司臨時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實施簡易程序再融資。創業板亦會引入做市商制度,增強市場內在穩定性,減少價格波動。
編輯:方嘉莉
